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乳制品、肉制品等5类食品11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1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62批次,不合格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3批次、糕点11批次、乳制品11批次、肉制品1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甘泉天赐饮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 18.9L /桶天赐美水优质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CFU/250mL、1CFU/250mL、4CFU/250mL、3CFU/250mL、2CFU/250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子洲县西瀑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 18.9L /桶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87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渭南市华州区健源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华县健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18.9L /桶健源纯净水, 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CFU/mL、<1CFU/mL、<1CFU/mL、<1CFU/mL、1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CFU/250mL、5CFU/250mL、2CFU/250mL、0CFU/250mL、2CFU/250mL,标准规定为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永寿县五龙山纯净水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 18.9升 /桶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榆林、延安、渭南、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榆林、延安、渭南、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8年 5月 23日前 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