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药品不合格通告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管局《关于13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三门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总局通告要求,立即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责令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立即召回问题药品;督促企业彻查问题原因,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内企业暂停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要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请相关市县局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问题产品召回和依法查处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
附件豫食药监药化生函〔2018〕国家药品监管局关于13批次药品不合格通告的通知.pdf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