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通告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要求,立即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责令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由安阳路德药业有限公司分立)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立即召回问题药品;督促企业彻查问题原因,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内企业暂停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要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请相关市县局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问题产品召回和依法查处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