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大类食品20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建设路店销售的标称河南庆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麦胚芽,霉菌检出值为28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郑州市惠济区司氏水产店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2.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3.郑州市惠济区万通海鲜商行销售的1批次石头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4.河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郑州秦岭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冠宇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俊一乖乖熊手工锅巴,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000CFU/g、20000CFU/g、18000CFU/g、19000CFU/g、19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20CFU/g、25CFU/g、21CFU/g、<1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新乡市平川酱菜厂生产的1批次西瓜豆瓣酱,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为0.3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6.郑州市惠济区时尚海鲜商行销售的1批次面包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7.郑州市全日鲜生活便利店有限公司国泰路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六六六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8.淇县永天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浚县中鹤营养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麦香劲爽面(挂面),铅(以Pb计)检出值为0.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9.郑州市惠济区苏榆海鲜商行销售的1批次冻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2.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新乡、焦作、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