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注销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佳奇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主动申请注销、不再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活动等情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注销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佳奇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